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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0〕35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众创空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打造更多高质量双创服务支撑平台,加快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化。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相关条件,并参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要求,拟申报的众创空间应具备或基本具备以下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获选入库培育的众创空间,原则上在2020-2022年3年间,每年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直至获批。
(二)运营机构。应设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且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时间满18个月。已按要求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三)服务场地。拥有的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或提供的创业工位不少于30个;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四)团队及服务能力。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配备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至少3名,聘请专兼职创业导师至少3名;每年开展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且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五)孵化绩效。协议入驻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且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时限不超过24个月;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不低于10家/年,或获融资创业团队不低于5家/年;典型孵化案例不少于3个/年。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科技局组织并指导辖区内众创空间认真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申报书》,并按要求整理提供佐证材料。
(二)各市科技局统一受理辖区内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形审后汇总填写《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推荐表》,并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推荐表》《申报书》纸件各1份报送我厅,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供Word、PDF扫描件各1份)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2019年已被选入国家级众创空间培育库但未被推荐申请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必须预申报国家备案,且该类众创空间不再重复纳入培育库。
(二)请各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培育与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深化科技融入经济主战场、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支持和指导,挖掘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推荐入库,共同为落实“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 “到2020年新增2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任务厚植基础。
(三)请各有关众创空间认真填写《申报书》和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按顺序一体装订。各众创空间对所提交的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入库遴选及国家备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组,按会议审核、现场核验、网络公示等程序,对申报的众创空间进行遴选,并按分数排名推荐申请国家备案(推荐申请国家备案名额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通知要求)。自治区在科技计划中设有专项,支持入库众创空间提质升级,同时对通过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经费补助扶持。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德 0771-2631005
杨文龙 0771-2618462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512办公室
邮箱:ccc8482@163.com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推荐表.doc
2.第二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入库培育机构遴选和2020年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预申报申报书.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