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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首批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0〕98号)

时间:2020-12-16 14:34 | 浏览量:953

各市科技局,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技创新基地体系建设,增强我区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保障能力,根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首批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申报条件

详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第九条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本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装订要求

1. 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

2. 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顺序分别逐页编制总页码。

3. 申请书与附件等材料之间可用彩页或空白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

四、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野外站申报的推荐工作。组织申报过程中不得收取依托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委托其它单位组织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经本单位审查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和《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一式1份原件)一并于2021年2月26日前报送受理机构,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四)自治区科技厅按照“依托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评估、名单审定、对外公示”的工作流程,开展野外站认定工作。评审评估环节,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编制的评审工作方案(包括评审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联系方式

(一)受理机构: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

联系人:韦小凤

联系电话:0771-5862686、5843542

受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0号科学活动中心3号楼105、106室

工作邮箱:jkzx5843542@163.com

(二)组织机构:自治区科技厅

联系人:莫长林、潘柳虹、高劲松(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771-2618795、2802463

办公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1号楼403、402室

工作邮箱:jcc@kjt.gxzf.gov.cn


附件:1.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docx

2. 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格式).docx

3.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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