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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1009号),梧州市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第二批)。为有序推动基地建设工作,加大对尾矿、石废材、钛白化工渣、陶瓷废渣等大宗固废及再生铜、再生铅锌、再生塑料、再生不锈钢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和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现就组织申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石废材、钛白化工渣、陶瓷废渣等)资源化利用及再生铜、再生铅锌、再生塑料、再生不锈钢等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示范推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前期工作基本落实,已完成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已开工实施或者能确保2021年内开工建设,并在2022年底前建成投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求在1000万以上(需提供发票等凭证材料)。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示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所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梧州市2020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各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务必在2020年12月21日(星期一)前先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行文上报我局。
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939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 俊,联系电话:18707742911。
附件:1.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