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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科技与财政部门在仪器设备相关管理工作中的协同和数据共享,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根据2021年4月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地方部署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推进会的要求,为做好我区的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包括:单台(套)原值5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和科技资源库(馆)。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科技部工作部署及推进会要求,已确定纳入此次调查范围的调查对象并上报科技部:大型科研仪器调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科技资源库(馆)调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2。
二、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
(一)法人单位资源概况:科研用房面积、实验技术人员总数等。
(二)大型科研仪器信息:基本信息、运行服务信息等。
(三)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资源库(馆、园、圃、场):所属资源载体、资源保藏种类、总量等。
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实验动物专项调查另行部署。
三、调查时段
调查数据(截止)标准时点是2020年12月31日。
填报资料分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两个时期。
四、进度安排
(一)系统初始化阶段。5月,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卡片为调查基数,完成系统数据初始化。
(二)数据填报阶段。6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另行通知),分配各单位工作账号和密码。各单位登录调查系统(https://nrii.org.cn),将共享仪器与资产设备卡片建立映射关系,形成完整的仪器信息表;完成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资源库(馆、园、圃、场)信息表填报。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s://nrii.org.cn)已开设2021年度资源调查系统模块,为本次调查工作的唯一渠道。
(三)数据核查、整理及上报阶段。7月,采用系统核查、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数据核查,并上报科技部。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数据核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抓好落实。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是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主体意识,统一认识,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分别从资产管理和仪器管理职能部门中安排至少各1名熟悉业务的员工作为本单位联络员,参加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数据填报、审核与核查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具体事务,机构承办。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大仪办”)受自治区科技厅的委托,承办本次资源调查的业务培训、组织填报、问题咨询、数据审核、现场核查、数据汇交及技术支持等各项具体事务。
(三)各项报表,按时提交。请各单位于6月21日前,反馈《单位联络员回执表》;并于7月15日前,在调查系统中完成本单位数据提交并通过审核。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周琳、莫长林,电话:0771—2613760、2618795
(二)自治区财政厅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陈海燕,电话:0771—5330650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张道键,电话:0771—5317392
(四)自治区大仪办
联系人:叶苁佑、黄岛平、韦刚、李义芬,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工作QQ群:543901018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B802 邮编:530022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单位清单.doc
2.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广西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库清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