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对南宁市瞪羚培育企业的情况监测和退库管理,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0〕4号)精神,现决定对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开展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0-2021年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入库企业(详见附件2)。
二、核查内容
入库培育企业成立时间是否超过5年;入库培育的企业规模效益指标、研发投入强度是否满足入库条件。我局将根据核查情况,对已不符合入库培育条件的企业进行退库处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于9月19日前将《南宁市瞪羚培育企业核查信息表(2022年)》及2018-2021年财务报表提交至nnkjjgxk@163.com。
附件:1.南宁市瞪羚培育企业核查信息表(2022年)
2.南宁市瞪羚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潘长沛 553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