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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结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13号)

时间:2023-03-30 17:42 | 浏览量:5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整改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1〕75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对2021年评估结果为“整改”的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展限期一年的自查整改工作。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8家实验室进行整改验收,现将整改验收结果予以发布。

       一、“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广西口腔颌面修复与重建研究重点实验室”、“广西混杂计算与集成电路设计分析重点实验室”、“广西水牛遗传繁育重点实验室”、“广西铝合金材料与加工重点实验室”等5家实验室验收结果为“整改通过”,继续列入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序列,本评估周期内按照评估结果为“合格”类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进行管理。

       二、“广西家畜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西跨境电商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广西代谢性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等3家实验室验收结果为“整改不通过”,取消其重点实验室资格。

       希望各依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管理,切实加强人财物条件保障,使重点实验室在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更大进步,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整改验收结果.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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