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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科监字〔202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及2023年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工作计划,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估工作。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从2022年结题验收通过的自治区科技厅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中随机抽取37个项目作为评估对象(详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16〕78号),评估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一)科技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 科技项目申报情况。包括项目申报符合年度项目指南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研究开发内容、申报程序情况等内容。
2. 科技项目立项评估情况。包括项目评估程序合规性情况,评估专家遴选实行随机抽取原则和回避原则的情况,专家组成员结构合理性情况,评估结果公平公正性情况等内容。
3. 科技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签订专项委托协议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合作协议书情况等内容。
4. 科技项目执行情况。包括专业机构按专项委托协议书规定履行职责情况,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合同书计划进度任务情况,项目调整程序合规性情况,专业机构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参加科技监督管理业务培训情况等内容。
5. 科技项目验收情况。包括项目验收程序合规性情况,验收机构的资格条件合规性情况,验收专家组成员结构科学合理性情况,专家遴选实行随机抽取原则和回避制度的情况,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规范性、合理性情况等内容。
6. 科研成果管理情况。包括科技项目实施产生的科研成果按有关规定管理的情况,科技成果管理工作遵守科技保密规定情况,科研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合规性情况等内容。
(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
1. 承担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对现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及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重点检查执行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以及单位内部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科学性。
2. 承担单位科技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包括财务负责人参加科技监督管理业务培训情况,对科技经费单独设账、单独核算情况,科技经费专款专用情况,会计科目设置的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相关财务档案管理规范性等内容。
3. 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执行预算情况。包括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预算情况,预算调整的必要性和程序规范性,拨付合作单位预算资金规范性及监管情况,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结余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无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项目科技经费,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科技经费等问题。
4. 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包括合同书约定的购置设备预算执行情况,执行自治区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和政府采购情况,购置设备加入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及其开放共享情况,购置设备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
5. 承担单位对决算和财务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编报决算和项目结题财务报告情况,及时清理账目、确定项目支出情况,结余经费的认定和上缴情况,以及有无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等问题。
三、评估方式
执行“放管服”要求,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评估工作主要方式为会议评审及现场核查等。
(一)突出实效。组织专家组赴实地,查验项目任务书履行情况、关键成果实际状况和主要效果。
(二)突出“减负”。被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实施计划正常开展工作,不需事先提供材料,不作PPT汇报。
(三)宽严相济。坚持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科技计划及经费管 理制度相关要求,自行梳理项目过程管理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指定专人配合评估工作。
五、评估工作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工作委托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组织实施。
联系人:严定超 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
电话:0771-5323923
联系人:李洪江 自治区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电话:0771—262151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