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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2023〕38号 关于开展桂林市2023年度卓越工程师选拔及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4 17:56 | 浏览量:629

市工信〔202338

关于开展桂林市2023年度卓越工程师选拔

及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工业振兴领域人才建设,加快推动人才链和产业链有机深度融合,根据《2022-2023年桂林市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实施方案(试行)》(市组通字〔2022〕24号),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度“卓越工程师”选拔及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卓越工程师:选拔对象主要为我市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试点企业:评选对象主要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各类所有制企业。

二、选拔数量和激励措施

卓越工程师: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卓越工程师不超过100名。获评卓越工程师的工程技术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卓越工程师>荣誉证书,并在后续评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工程师(副高、正高)职称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各县(市、区)卓越工程师申报和选拔结果将作为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但不与试点企业评选严格对应)。

试点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择优评选5家试点企业,由市委人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桂林市人才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牌匾,每家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两年发放,第一年发放60%,第二年发放40%,主要用于企业的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三、选拔条件

(一)卓越工程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德才兼备,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师以上职称,上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级;

3.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或企业技术工作骨干人员,在产品创新、专利转化、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技术创新项目主要包括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发的产学研项目,其它市级以上重点科技创新或技术改造项目;

4.长期工作在生产、技术、科研第一线,原则上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内。对行业认可度高、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试点企业

1.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本科以上人员占重点企业从业人员30%以上,2022年以来新引进硕士以上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经管人才合计5名以上;

2.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或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3.积极开展研发、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新建或技改投资2022年达500万元或2022年以来累计1000万元以上,2022年研发投入占年度营销收入比例不低于8%(以上投资额和投入占比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2022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20%以上;

4.企业经营发展稳健,2021年以来每年产值均超5000万元或创税每年均超300万元;

5.企业依法经营,近三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四、选拔程序

(一)推荐申报。以各工业企业为申报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由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属三大园区经济发展局组织进行卓越工程师和试点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市属三大园区经济发展局须按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逻辑性和完备性严格审查,按明确的推荐数量要求,择优形成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征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或园区党工委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再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组织评选。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卓越工程师和试点企业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部门再审、专家评选,并视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最终确定形成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三)公布名单。评选通过的卓越工程师和试点企业名单在市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人才办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下文公布。

五、推荐数量

根据我市区域工业发展实际,各县(市、区)和市属三大园区按以下名额要求进行卓越工程师、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组织。

卓越工程师:七星区推荐不超过40名,灵川、全州、永福、荔浦、临桂等5个县(市、区)各推荐不超过15名,兴安、灌阳、平乐等3个县各推荐不超过10名,龙胜、资源、恭城、象山等4个县各推荐不超过5名,阳朔、秀峰、叠彩、雁山等4个县(区)各推荐不超过3名。市属三大园区在区划范围内,结合所在县(市、区)实际推荐情况,每个园区补充推荐不超过10名。推荐人选需考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规模,最多每企业推荐5人。

试点企业:七星区择优推荐3家(以内)试点企业,灵川、永福、临桂等3个县(区)各择优推荐2家(以内),其它县(市、区)各择优推荐1家(以内)。市属三大园区在区划范围内,结合所在县(市、区)实际推荐情况,每个园区补充推荐2家(以内)试点企业。

六、申报材料

(一)卓越工程师

 1.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和申报表中填写的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加盖企业公章;

 2.2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

 3.参与或承担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其它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和技改项目的证明材料;

 4.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和获得表彰奖励的材料;

 5.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7.在企业产品创新、专利转化、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

上述卓越工程师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列目录、页码,双面打印与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骑缝加盖企业公章),并制作成PDF电子文档。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市属三大园区经发局汇总各推荐人选申报书(word版)和综合事迹材料(word版)、“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2,xls版)、各企业卓越工程师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

(二)试点企业

1.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3);

2.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2022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4.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情况证明材料;

 5.新建投资或技改投资佐证材料;

6.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效期)证明材料(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累计软件著作权);

7.2020年以来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发的产学研项目、其它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和技改项目实施佐证材料;

8.企业荣誉情况佐证材料;

9.近两年年引进产业人才的社保证明、学历、职称证明;

10.近三年产业人才培育及相关人才政策(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上述试点企业申报材料按顺序编列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均骑缝加盖企业公章),并制作成PDF电子文档。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和市属三大园区经发局汇总各试点企业申报书(word版)、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xls版)、各企业试点企业申报材料PDF电子文档,统一刻录光盘。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卓越工程师”选拔及试点企业评选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试点企业申报方面,要综合考虑产业链分布情况及申报企业本科学历、工程师以上人员的占比和人均产出,对企业的人才留育、经济效益、创新能力,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为避免重复申报,灵川、永福、临桂、象山、秀峰、叠彩、七星、雁山等县(区)要充分和对应园区沟通交流,确定各单位卓越工程师和试点企业推荐名单。

(三)申报个人和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书》、《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书》、《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提供说明或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近年来已入选自治区、市人才选拔项目的不再参与本次卓越工程师评选。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各有关单位于 2023年6月28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另附推荐人员、企业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光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伍巍斐,0773-2812218

邮箱:glgxzxk@163.com

材料递送(寄送)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857室

附件:

1.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

2.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汇总表

3.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书

4.桂林市“双链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

5.封面样式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桂林市卓越工程师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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