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22〕5号)规定,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申报单位、认定结果等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大楼10楼,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533963。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拟认定名单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