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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要求,加快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理念,强化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年报;
3.企业和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5.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自愿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相关部门行政违法处罚记录,且未进行信用修复的;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企业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部门认为不适合公示的企业;
5.存在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未满限制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企业应当如实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推荐等工作,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纸质材料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送。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23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3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它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纸质材料一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2024年4月15日起开放,2024年7月15日24:00关闭。
企业申报时间安排、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证书领取等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企业,报送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管局代收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2024年11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明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免费配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
南宁市 0771-5518657 柳州市 0772-2636912
桂林市 0773-2800541 梧州市 0774-2826977
北海市 0779-3966765 防城港市 0770-2880837
钦州市 0777-2859557 贵港市 0775-4539387
玉林市 0775-2697895 百色市 0776-2998335
贺州市 0774-5137785 河池市 0778-2116118
来宾市 0772-6699943 崇左市 0771-7966636
(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电话及系统服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0771-5713379
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局 0777-3695315
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 0771-495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