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司新闻 > 政府公告 >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政府公告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玉山  18589918308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1层

联系人:张艳  15107726823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2-7-7

联系人:吴桐 18074843880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2号信息孵化大厦A座3-29号办公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平台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7-16 17:36 | 浏览量:2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应用数学中心及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4〕3号),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发布如下。

一、“广西电子信息材料构效关系重点实验室”等33家平台评估结果为“优秀”,“广西相对论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等42家平台评估结果为“良好”,“广西甘蔗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等27家平台评估结果为“合格”,“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重点实验室”等10家平台评估结果为“整改”,详见附件。

二、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平台,可在《“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中,申报方向39—41:广西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能力建设、广西应用数学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其中,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予以优先支持,申报项目按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立项和过程管理。

三、鼓励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平台积极申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对依托平台申报的,予以优先支持。

四、对绩效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平台,限1年整改期,到期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通过,保留平台称号;验收不通过,取消平台资格。

五、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与运行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六、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等要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平台人、财、物等条件保障、体制机制建设、对外开放交流、安全生产等工作,使各平台在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更大进步,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类平台绩效评估结果.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项目


专利申请
加计扣除
高新企业认定
科技项目申报
瞪羚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