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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8-20 17:18 | 浏览量:256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规〔2020〕6号)规定,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南宁市重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我局计划组织开展 2024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南宁市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产业发展的需要,2024年建设1个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二、主要功能

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主要结合首府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产业发展的需要,面向本行业、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研修培养,同时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课程研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三、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养体系。培养基地建设实施2年期内, 围绕南宁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建设专业,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养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养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培养能力,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两年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70人。

(三)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培养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完整的项目实施档案资料,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记录,作为项目验收的材料依据之一。培基地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产出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主动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责任人每年定期统计和报送工作成果数据、工作总结(附图片、视频等亮点素材)和下期工作计划。

四、申报对象

原则上是以培养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南宁市重点企业  (包括且不限于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中的企业)

五、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南宁市重点企业(包括且不限于中共南宁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向南宁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金属及化工新材料、铝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林产加工、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倾斜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设有培训中心,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 依托培训中心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已建立规范的培养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二)培养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有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场地、实训教室、实训设备和必要的工具、材料等,能满足年培养50—1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1—2个南宁市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含与其他机构共同培养)规模不少于3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养50人以上。

(三)建立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专业所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六、评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拟写申报报告,填写《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等

(二)实地考察。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培养基地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提出拟确定单位。

(四)公示。将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为建设项目单位。公布后,项目建设单位最高可获得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奖励100万元

七、申报材料

(一)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条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及建设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需求分析等]

(二)《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三)《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项目任务可实现、项目内容可完成、项目经费可执行、项目管理措施可操作)。

(四)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清单(包含但不仅限于):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近三年内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声明书;

3.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税收情况等;

4.近两年培养技能人才相关材料。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496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报:

)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申报

南宁人社线下服务大厅递交申报材料,业务大厅受理地点: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地址:星光大道6号;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现场申报

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供Word、盖章PDF版和纸质版;《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供Excel版;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基本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盖骑缝章后提供PDF版和纸质版。

2.相关申报材料(附件)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自行下载。

申报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4楼1405办公室

联 系 人:庞静、陈晓

联系电话:0771-5557668

电子邮箱:gjn5557668@163.com

附件: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5

原网站链接:http://rsj.nanning.gov.cn/tzgg/t5989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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