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南科规〔2022〕3号),对2023年度的332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罗 湘
联系电话:0771-553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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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南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名单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