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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4月企业可申报的项目看这里
项目申报
小编给大家汇总了南宁市和广西区内4月份可申报的项目,有意向的企业朋友们不要错过哦~~
一、申报范围
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10千伏大工业用户、自治区认定的首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生产性服务业用户、服务器数量超过1000台(含)的大数据中心用户。
二、申报流程
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用户申报流程: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桂政办发〔2018〕22号文要求,尽快落实以园区为单位打捆代理参与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或委托电网企业(供电部门)免费服务组织参与市场交易。对于2017年用电量大于等于1000万千瓦时的用户也可自行参与交易。同时,指导和组织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用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市场交易申请表》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后统一报市工信委。
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用户申请流程:用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市场交易申请表》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所在集聚区管委会(如无集聚区管委会则直接提交到当地市工信委),集聚区管委会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工信委。市工信委会同当地发改、供电部门等单位对申报用户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审核意见报自治区工信委。
服务器数量超过1000台(含)的大数据中心用户申请流程:用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市场交易申请表》及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报市工信委。市工信委会同当地供电部门等单位对申报用户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审核意见报自治区工信委。
三、时间要求
各市工信委务必于4月16日前将分类用户名单推送表报我委(经济运行处),经我委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并通过后,由用户在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方可参与市场交易。新投产符合准入条件的园区用户,每月5日前按上述要求汇总上报。
一、申报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的企业;
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4.合同行为规范;
5.合同履约状况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未完成2017年度年报;
2.使用合同格式文本,未履行合同格式条款公示义务;
3.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
4.使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二、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17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5.其它证明材料。
三、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2018年4月3日起开放,2018年5月31日24:00关闭。
各地企业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设区市工商局。
2018年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
面向我区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条件如下: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自治区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厅(局)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厅(局)级主管部门按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核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和初审意见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批准后,下发设立基地通知。
三、申报截至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申报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也需要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xzjzx2013@163.com。
第三届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经营5年(截至2018年2月)以上;
(二)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本市同行业前茅,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企业或组织,其社会贡献位居区内行业前列;
(四)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对获得国家、广西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等奖项的企业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六)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二、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企业或组织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市建设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受理。
一、申报条件
1.拟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桂科高字〔2016〕186号)的有关要求。
2.优先支持运营情况良好、承载能力强、资源集聚度高、服务模式新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参加2017年度火炬统计调查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
4.对已成为自治区星创天地的载体,原则上不予以备案。
二、时间安排
2018年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备案申请将分二批次受理,具体如下:
(1)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5月3日
(2)第二批次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