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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瞪羚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培育“瞪羚企业”,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获认定的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实施办法》及操作指南的内容及要求,现请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1.对桂林市通过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认定且符合《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操作指南补助标准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给予30至50万元人民币补助, 支持其开展技术攻关、 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2.按照企业上年度总收入、收入增长率及利润增长率,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见下表:
二、申请材料 1.相关企业填写《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账户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企业获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后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详见附件;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2016年、2017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通过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送时间 2018年5月25日(周五)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表WORD文件及整套材料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kjjgxk@sina.com。联系人:周沛,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818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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