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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瞪羚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8-04-26 10:21 | 浏览量:1811

各相关企业: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培育“瞪羚企业”,拟依照《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对我市获认定的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根据《实施办法》及操作指南的内容及要求,现请相关企业提出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范围 

1.对桂林市通过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认定且符合《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操作指南补助标准的相关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人民币补助, 支持其开展技术攻关、 新产品研发、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 

2.按照企业上年度总收入、收入增长率及利润增长率,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一次性补助。具体见下表: 

  

类别

上年度总收入 

收入增长率 

利润增长率 

一次性补助

A类企业 

1亿元以上 

15% 

10% 

50万元 

B类企业 

2000万元1亿元(含) 

20% 

15% 

40万元 

C类企业 

500万元2000万元(含) 

30% 

20% 

30万元 

二、申请材料 

1.相关企业填写《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账户名称必须与企业名称一致,企业获广西2017年度“瞪羚企业”认定后变更名称的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详见附件;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企业2016年、2017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4.通过自治区“瞪羚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送时间 

2018525日(周五)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 

请申报单位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并将材料电子版(包括申请表WORD文件及整套材料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kjjgxk@sina.com联系人:周沛,电话:0773-282545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南楼818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8424  
附件下载:
桂林市“瞪羚企业”后补助经费申请表.doc
市科[2018]18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瞪羚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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