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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指南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103号)

时间:2018-08-01 09:55 | 浏览量:1989

各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机构(单位),各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指导规范全区星创天地建设运营,充分发挥星创天地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和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建设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工作方案》(桂科农字〔2017〕21号)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广西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指南》(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为了全面了解全区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情况,请各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机构(名单见附件2)认真填写《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情况简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连同Excel电子表格,于2018年8月10日前发送所在市科技局,再由市科技局统一发送我厅农村科技处指定邮箱(gxkjfp135@126.com)。 
是否按要求填报《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情况简表》和星创天地服务带动创业、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绩效情况,将作为自治区立项安排相关科技项目的重要依据。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报送或者填报的相关情况、数据不实的,将取消星创天地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再认定。 
二、请各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机构加强建设运营经验模式和服务带动创业成效、典型案例的总结宣传,及时编写宣传文稿并发送上述邮箱。自治区将树立一批“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典型,优先向科技部推荐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优先给予自治区科技计划相关科技项目立项支持(在其它同等条件下)。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徐有海   0771—2610082 

附件:1. 广西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指南.doc 
      2. 广西认定建设的星创天地名单.doc 
      3. 星创天地建设运营情况简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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