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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五批(2018年度)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8〕130号)

时间:2018-09-20 15:03 | 浏览量:19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关于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02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五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组织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由未获得批准建设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园区建设申请;农、林场可单独申报;县域范围内,如地方政府与属地林场、农垦农场、华侨农(林)场有合作申报意向,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与要求,聚集科技资源和科技型企业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辐射影响面广。 
(二)园区建设得到地方政府的明确支持,已经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园区建设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三)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可行,功能分区合理,主导产业明确。申报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要附有清晰核心区、示范区规划图。园区建设规划和建成后的规模要符合《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四)园区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合作方式,与高校和科研单位有明确、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村科技特派员,有良好的科技信息化条件和科技服务体系。 
(五)园区管理体系健全,配套政策完善。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有领导组织和协调机制、咨询机制。园区有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中的公共职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园区建设管理和生产运营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落实相关配套经费。 
(六)园区申报材料中需附上述“申报条件”的实际情况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由符合申报要求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场、林场单独或联合提出园区建设申请,设区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县(市、区)园区的申报组织、考察、遴选和推荐工作,自治区林业厅、农垦局等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申请园区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受理园区的申报,并组织采取实地考察(抽查)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报园区协调指导小组审核批准。具体考察方案结合园区评审情况另行通知。 
(三)经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园区,由自治区科技厅发文正式批准建设。园区建设实行目标任务管理,由自治区科技厅与园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应的设区市科技局签订园区建设任务书。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负面清单,按相关要求限制申报。 
(二)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能通过审查的不参加评审,申报材料不退回。申报材料审核上报后原则上不可修改,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建设实施周期为三年,批复建设后园区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呈交相关材料。 
(四)各申报单位可以创建新的申报农业科技园区;也可以在辖区内原有农业园区的基础上,集成资源申报建设,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创新高地。请各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统筹考虑集约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五)本年度园区申报建设优先支持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能力或已初步形成全产业链的园区,优先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密集、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的园区。支持在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基础上创建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鼓励具备条件的贫困县、延边县(市)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写) 
2.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写) 
3.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任务书。(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写) 
4.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推荐考察报告。(由设区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申报的园区现场考察后编写) 
5.园区申报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按照园区管理办法“申报条件”中所列要求顺序如实汇总整理,并制作证明材料目录,必要时可做相关说明,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视作未达到相应申报条件) 
(二)申报要求。 
1.请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农业科技园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电子版(制作成PDF),报送至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3号楼504室莫鸿业收,邮政编码:530022)。逾期提交,将不纳入本次集中申报评估。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  莫鸿业  0771-5889931 
余志强  0771-5880815(传真) 
电子邮箱:gxnykjyq@163.com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  石 勇  0771-2623804 

附件:1.广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doc 
2.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doc 
3.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格式).doc 
4.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任务书(格式).doc 
5.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推荐考察报告(格式).doc 
6.园区申报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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