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y News
行业新闻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杨玉山 18589918308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11层
联系人:张艳 15107726823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50号鑫中联大厦2-7-7
联系人:吴桐 18074843880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信息产业园D-12号信息孵化大厦A座3-29号办公
科技部财政部联手为科研人员“减负”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精简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等多项举措,意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关于整合精简各类报表,《通知》指出,按照减量不减质、满足管理基本需求的原则,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6张;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8张,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方面,《通知》明确杜绝科研单位基本信息、科研人员基本信息、项目目标和考核指标等各类信息的重复填报,减少联合申报协议、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的重复报送,实现项目全周期“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报送”。同时,合并年度报告和预算执行报告,不再单独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知》指出,要精简过程检查,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简化预算编制要求、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通知》在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负”的同时,不忘加油给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项目申报期间,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通知》还强调,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有关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相关单位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记者 刘垠)